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宣布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宣布,经国务院批准,自3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具体措施包括:对鸡肉、小麦、玉米、棉花加征15%关税;对高粱、大豆、猪肉、牛肉、水产品、水果、蔬菜、乳制品加征10%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保持不变,但此次加征关税不予减免。此外,3月10日前已启运并在4月12日前抵达中国的货物可免于此次加征关税。

#中美关系 #关税 #贸易战 #中国 #美国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