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收费公路分为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两类;公路收费权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只能由省级人民政府通过行政许可方式授予。

特许经营模式相对传统模式,特许经营者基本条件更加严格,更注重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要求地方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的投标方、联合投标方或项目股东,增加了加强运营监管和信息披露等新要求。

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模式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同时,还需符合《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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