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原副部长刘志强涉嫌受贿案被提起公诉

司法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志强涉嫌受贿一案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至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方指控,刘志强在担任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局长、青海省副省长兼公安厅厅长、司法部副部长、国家禁毒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刘志强相关诉讼权利,并讯问其本人,听取辩护人意见。刘志强曾长期在公安和司法系统任职,案件的后续审理备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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