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正式发布,提出要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推动农业增效、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基础支撑。
文件围绕六个方面展开,包括增强粮食安全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推进乡村建设、健全乡村治理体系、优化要素保障机制。
文件提出,要建立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的登记管理台账,明确管理责任,确保资产保值增效,并支持各地盘活低效闲置资产。
文件强调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鼓励发展绿色、特色农业,延伸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同时,强化就业创业支持,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并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升农民财产性收入。
文件要求健全乡村振兴长效机制,推动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农村更加繁荣、农民生活更加富裕,朝着农业强国目标迈进。
#中国 #乡村 #农业 #改革 #政策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 - 2027年)》 明确未来三年乡村振兴目标
2025年1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 - 2027年)》,提出到2027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规划明确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7.5亿亩左右、谷物面积14.5亿亩左右,推动粮食产能稳步迈上1.4万亿斤台阶,并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
规划强调确保粮食安全,实施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完善市场监测预警体系,推进全链条节约减损。到2027年,乡村产业实现全链条升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东部发达地区及中西部具备条件的大中城市郊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规划提出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推行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权益,探索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促进人才、技术等要素向乡村流动。
规划要求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乡风文明建设,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善基础设施,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健全电子商务和物流服务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下乡。
规划明确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深化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赋予农民更充分的财产权益,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到2035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通过粮食安全、城乡融合、生态宜居等多维度措施,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中国 #农业 #乡村 #粮食 #改革
2025年1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 - 2027年)》,提出到2027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规划明确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7.5亿亩左右、谷物面积14.5亿亩左右,推动粮食产能稳步迈上1.4万亿斤台阶,并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
规划强调确保粮食安全,实施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完善市场监测预警体系,推进全链条节约减损。到2027年,乡村产业实现全链条升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东部发达地区及中西部具备条件的大中城市郊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规划提出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推行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权益,探索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促进人才、技术等要素向乡村流动。
规划要求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乡风文明建设,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善基础设施,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健全电子商务和物流服务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下乡。
规划明确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深化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赋予农民更充分的财产权益,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到2035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通过粮食安全、城乡融合、生态宜居等多维度措施,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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